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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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74,111.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46,313.3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04,631.3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23年度分配利润37,545,207.32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5,888,943.8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0,713,674.24元。
综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盈利状况,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37,545,207.32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174,798,285.55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774,111.97 | 26,862,944.15 | 49,920,991.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5,888,943.8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00,713,674.2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545,207.3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4,798,285.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2,519,349.3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2,343,492.87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在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37,545,207.32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形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比例为115%),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基于行业供给压力与市场竞争态势加剧的双重挑战,着眼于中长期战略发展,未来公司将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智改数转,同时加快研发项目推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产品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鉴于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经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设备升级及项目研发等资金需求。
2、公司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64,317,544.50元、448,397,710.94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1%、19.22%。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还将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