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弘业期货股票代码:001236.SZ、03678.HK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减持股份到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披露事实发生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及上市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2
第三节持股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弘业期货、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弘苏实业 | 指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各分项数据之和与总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注册资本:22,300万元成立时间:2011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郝金鹏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9185089M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年2月23日至2071年2月22日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主要股东信息如下: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持股比例 |
深圳昌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440300MA5DBMAW3X | 99% |
上海慧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310109062507536D | 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身份证号 | 长期 居住地 | 有无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在弘业期货任职情况 |
郝金鹏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37078********** | 南京市 | 无 | 无 |
蔡荣忠 | 男 | 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36011********** | 南京市 | 无 | 无 |
单兵 | 男 | 董事 | 中国 | 31010********** | 上海市 | 无 | 无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蔡雯婷 | 女 | 监事 | 中国 | 31011********** | 上海市 | 无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直接持有弘业期货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弘苏实业持有的弘业期货股票数量被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航信托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赣01民初414号《民事调解书》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弘苏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持有的弘业期货股票数量被动减少。为进行前述变卖,弘业期货已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及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年9月24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2024年11月22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5年3月11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披露上述弘苏实业所持股份被动减少事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弘业期货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弘苏实业因将被司法强制执行,计划自2025年3月14日起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10,0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8,054,44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9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弘苏实业上述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且因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尚未执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可能会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因司法强制执行,在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弘苏实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0,264,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108%;信息披露义务人弘苏实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2,428,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32%。(以下称“本次权益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弘苏实业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081,336 | 8.2440% | 50,388,888 | 4.9999999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的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91%,质押权人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前述股票中50,388,888股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日采取司法冻结措施,案号为(2023)苏01财保219号。2024年11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冻结的前述股票中18,023,489股移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前述股票中50,388,888股于2024年1月23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司法轮候冻结措施,案号为(2024)苏01执21号。前述股票中26,795,895股于2024年5月29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司法轮候冻结措施,案号为(2024)苏11民初31号。
除上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前6个月内,因司法强制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累计被动减少上市公司26,536,9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33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11,04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15,490,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371%,具体交易情况如下表:
交易月份 | 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股份数 | 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股份数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
第1个月 | 5,304,277 | - | 10.08至14.60 | 3,256,160 | - | 9.78至10.50 |
第2个月 | - | - | - | - | - | - |
第3个月 | 3,370,100 | - | 9.68至10.40 | 200,000 | - | 10.26 |
第4个月 | 6,707,677 | - | 8.55至10.20 | 6,801,000 | - | 7.92至8.50 |
第5个月 | - | - | - | 789,000 | - | 8.65至9.08 |
第6个月 | 108,734 | - | 9.80 | - | - | - |
合计 | 15,490,788 | - | - | 11,046,160 | - | - |
除本报告披露以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郝金鹏
签署日期:2025年3月31日
(本页无正文,为《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郝金鹏
签署日期:2025年3月31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 |||
股票简称 | 弘业期货 | 股票代码 | 001236.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 |||
拥有权益的 | 增加 ? 减少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股份数量变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 |||||
化 | 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 | ? |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 ? ? | |||
其他 ?(大宗交易方式)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83,081,336股 持股比例:8.244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50,388,888股 变动比例:4.99999991%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涉及)
控股股东或 | 是 | ? | 否 ? |
实际控制人 | |||
减持时是否 | |||
存在侵害上 | |||
市公司和股 | |||
东权益的问 | |||
题 | |||
控股股东或 | 是 ? 否 ? | ||
实际控制人 | |||
减持时是否 | |||
存在未清偿 | |||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 | |||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担保,或者 | |||
损害公司利 | |||
益的其他情 | |||
形 | |||
本次权益变 | 是 | ? | 否 ? |
动是否需取 | |||
得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