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