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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2、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62,8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11.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7,925.6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与银行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的实施。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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