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 作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辰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2024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提前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公司,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相关负责人员沟通及询问、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查阅公司主要业务合同、往来款明细账、部分原始凭证、募集资金台账及专户对账单、三会文件、公告文件等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浩辰软件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主要制度、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套会议资料、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浩辰软件的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浩辰软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资料,并与公司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等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对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进行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浩辰软件2024年度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并重点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浩辰软件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有关人员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浩辰软件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浩辰软件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4年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完成。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浩辰软件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浩辰软件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人与浩辰软件相关人员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浩辰软件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投资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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