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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86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内 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6
3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7-9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861号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源卓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源卓镁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星源卓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星源卓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星源卓镁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源卓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星源卓镁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86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书彦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冉冉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鹏杰
2025年 4月1日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320,360.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596,320,360.29
减: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1,550,110.83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60,200,125.09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1,093,203.03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金额529,174.75
累计手续费支出172.26
加:累计理财收益8,083,576.85
累计利息收入1,433,696.45
募集资金余额112,464,847.63
其中: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44,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8,464,847.6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波大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30400104001826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5130661),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大碶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宁波大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1501984140000007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碶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大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30122000456931)。

2024年8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套汽车用高强度大型镁合金精密成型件项目”。

2024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星源卓镁(宁波奉化)技术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行宁波大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9304001040019748),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自贸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701013500517876)。

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活期余额
农行宁波大碶支行39304001040018260已于2023年12月26日销户
上海银行宁波北仑支行03005130661已于2024年6月26日销户
建行宁波大碶支行33150198414000000716已于2024年12月9日销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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