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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洁)

本人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卓镁”)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洁,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职于吉利汽车研究院、长城汽车技术中心,现任星源卓镁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汽轻量化(江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科技部、北京市项目评审专家和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理事、中国材料研究学会镁合金分会理事、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技术专家、青海盐湖镁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委员会委员、攀钢集团攀枝花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顾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08004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11

1.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背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督,切实履行了提名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11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认为会议审议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中小股东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洁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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