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3,200万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万股变更为11,200万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元变更为11,200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拟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0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上市前的股东持有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战 |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上市前的股东持有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战 |
略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持有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略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持有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略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持有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万股,并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该事项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为前提,且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方可办理变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