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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攀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攀登)

本人在2024年度担任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卓镁”)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攀登,1976年2月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星源卓镁独立董事。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国际金融系副主任;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闽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上海市金融工程研究会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同行评议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8817004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于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参加,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薪酬方案等事项的专项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对会计报表的审阅和监督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参加了该专门会议,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为同意。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再融资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情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就2024年年度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关键审计事项、特别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预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中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友好沟通,讨论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如何做好中小股东保护相关工作,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给予建议。本人投入了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支持,未出现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提示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资料以供了解情况。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识别与分析,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本人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对星源卓镁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及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攀登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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