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化工”)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借款9,700万元,分别由公司及关联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其中公司提供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4,947万元,上述担保将于2025年10月22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11月10日、2023年7月8日、2023年9月2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
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述银行借款的担保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22日,其他条款不变,继续由公司及关联方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沧州银行、亚诺化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编号:2025年变字第03300001号)。主要条款如下:
经友好协商,对三方于2020年10月23日签署的编号为2020年保字第1023044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成以下变更协议:
1、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第2.1项约定的主债权期间、债权最高额度变更为: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期间贷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一系列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借据等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肆仟玖佰肆拾柒万元整(¥49,470,000.00)。
2、保证人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上述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的顺序,由债权人决定。
3、本变更协议签署后生效后,原签订的编号为2024年变字第08300001号的变更协议(如有)自动失效。
4、其他按照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5、本协议作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77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1.2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经相关各方签署及盖章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