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在2024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于近期已经届满。
根据经营需要,广东塑米拟向中国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全部由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国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3、住 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310房
4、法定代表人:邓棣桐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具体项目见证书编号汕金应急经(B)字[2021]00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有效期至2024年2月25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另一经营住所: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7号君华海逸酒店商务楼2101号房之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持有广东塑米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塑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广东塑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378,706.39 | 328,456.73 |
负债总额 | 330,398.62 | 279,737.2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826.00 | 428.00 |
流动负债总额 | 327,603.90 | 277,190.37 |
净资产 | 48,307.78 | 48,719.51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85,959.53 | 613,835.15 |
利润总额 | 829.47 | 554.48 |
净利润 | 614.37 | 411.73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广东塑米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于近期届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8,59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92,5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6,096.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60.79%。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为续期担保,尚需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24,096.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54.79%。
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
其子公司为广东塑米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2025年4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32,096.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56.75%。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