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5年4月2日上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