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臧小涵 已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臧小涵,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5月,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臧小涵,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注册拍卖师,本科。2004年至2012年,就职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专员、高级经理、总监;2009年至今,任北京今典联合国际拍卖公司拍卖师;2011年至2018年,任北京鑫阳艺见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至2022年3月,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0 | 5 | 0 | 0 | 否 | 3 |
本人认为: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2024年度履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2、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所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情况和投资者
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收集投资者意见,通过会议与日常交流的方式向公司进行求证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本人积极进行核实,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各项制度的制定及完善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履行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责,充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自愿、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履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保证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于2024年1月11日审议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会计准则变更以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聘任黄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并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同意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九)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2024年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4年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年履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2024年履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由衷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并衷心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臧小涵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