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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科技”或“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等,预计总金额为6,36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蒸汽、场地出租等业务,预计总金额278.00万元。

2024年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等总金额为5,244.57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商品及服务总金额83.92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场地出租业务总金额16.85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2025 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差异(%)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3,300.001,964.27-40.48%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危险货物第三类)2,800.003,075.439.84%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服务260.00195.14-24.95%
向关联方采购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纸板包装服务09.73
小计6,360.005,244.57
向关联方销售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蒸汽074.19
向关联方销售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洗涤服务09.73
小计83.92
向关联方出租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场地010.11
向关联方出租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场地06.74
小计16.85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与关联方签署合同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表中本年的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万元)2025年1-3月已发生额(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200.00376.841,964.27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危险货物第三类)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3,800.00841.753,075.43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60.0065.69195.14
向关联方采购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纸板包装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100.004.949.73
小计6,3601,289.225,244.57
向关联方销售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蒸汽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6057.7374.19
向关联方销售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洗涤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009.73
向关联方出租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场地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11010.11
向关联方出租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场地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706.74
小计27857.73100.77

注:1、表中本年的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预计2025年上述公司与龙星科技发生的交易合并计算后,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0%,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额度预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1:

公司名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D2LDL1F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郜凯旋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东头路南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运输;大件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配件销售及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监事:刘凯飞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奥翔公司总资产910.40万元、净资产79.99万元,营业收入2,477.68万元、净利润2.77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奥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关联方2:

公司名称: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08134210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南汪村东(龙星街东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90%,刘凯飞持股1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泰公司总资产1,138.03万元、净资产253.61万元,

营业收入3,075.43万元、净利润2.59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关联方3:

公司名称: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8YXMJ5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英飞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经理:刘英飞监事:刘美芹股权结构:刘英飞持股50%,刘美芹持股50%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豪酒店总资产7,503.28万元、净资产-4,599.13万元,营业收入1,443.46万元、净利润11.05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美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配偶,刘英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女。

关联方4:

公司名称:邢台市玖星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台玖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BUE22D5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赵晓凯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龙星科技东行100米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经理:赵晓凯

监事:申日朝

股权结构: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5%,赵晓凯持股2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邢台玖星总资产4,727.65万元、净资产2,614.63万元,营业收入1,017.90万元、净利润-359.10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豪酒店为龙星科技关联方,中豪酒店股东刘美芹、刘英飞分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配偶和女儿。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经公开平台查询,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预计额度

1、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2、预计额度: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基于互利为基础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星科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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