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月永)
本人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月永先生,1965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每项会议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并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 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委员会主任和其他委员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2、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3、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在审议所有董事会议案的过程中,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重要议案进行会前电话沟通,独立、公正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尽可能做出准确判断,确保所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二)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
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在2024年度董事会任职期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四)培训和学习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市证监局、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此外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月永
2025年4月1日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