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技”)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申请北京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申请农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航新电子申请华夏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为自综合授信合同订立日起2年,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提款期为自授信合同订立日起12个月。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天弘航空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有效期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天弘航空
1. 基本情况
名称: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8198号)。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4842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旧货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股权结构
公司合计持有天弘航空90%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60,598,616.37 | 198,131,091.20 |
合并净利润 | 2,228,394.62 | 11,735,053.0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28,394.62 | 11,735,053.06 |
项目 | 2023.12.31 | 2024.9.30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4,938,600.66 | 94,522,295.52 |
负债总额 | 54,427,848.70 | 32,276,490.5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8,530,000.00 | 7,87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0,433,436.81 | 20,268,729.06 |
净资产 | 50,510,751.96 | 62,245,805.02 |
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 航新电子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成立日期:1997年8月8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479498L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航空航天器修理。
2.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航新电子100%股份。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9,518,966.34 | 93,777,658.26 |
合并净利润 | 17,233,934.70 | 19,549,382.9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33,934.70 | 19,549,382.93 |
项目 | 2023.12.31 | 2024.9.30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31,756,430.63 | 433,288,344.88 |
负债总额 | 78,806,813.00 | 60,789,344.3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6,150,000.00 | 35,9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69,556,813.00 | 42,789,344.32 |
净资产 | 352,949,617.63 | 372,499,000.56 |
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为天弘航空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天弘航空拟向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为自综合授信合同订立日起2年,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提款期为自授信合同订立日起 12个月。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2,000万元。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 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2. 为航新电子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航新电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为航新电子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航新电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航新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
(3)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40.17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1%。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2025年3月31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S.A.S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104.87万元(MMRO尚未完成月度结算,为预测数)。
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 Leasing Limited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MLA DAC(借款人)在与volofin Capital Management Ltd.(贷款安排人)、volofin Holdings Designated Activity 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Delaware Life Insurance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ML对外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目前该融资项目实际借款金额约为人民币4,363.05万元。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按计划推进中,天弘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控股孙公司天弘航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SKYHO AVIATIONTECHNOLOGY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天弘香港”)已与重庆扬子江三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租赁”)签订《买卖协议》,天弘香港向扬子江租赁购买一架二手带租约737-800
飞机(MSN29672)。天弘航空、天弘香港及承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转让及修订协议》,三方约定在转让协议生效同时,天弘香港将其在租赁协议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转让给天弘航空。基于以上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新”)为买方天弘香港、出租方天弘航空履行《买卖协议》、《租赁协议转让及修订协议》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提供履约保证。上述《买卖协议》、《租赁协议转让及修订协议》及《履约保证协议》已完成签署,并按计划推进标的资产交割。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天弘航空、航新电子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保障子公司业务开展。天弘航空、航新电子分别为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 农业银行《保证合同》;
4. 华夏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