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提示性公告暨会议资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 √ |
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
4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5年度融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 √ |
6 |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 √ |
7 | 《关于开展票据业务及票据池(资产池)担保的议案》 |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11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5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应对议案11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388 | 龙净环保 | 2025/4/3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11:00前到本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 |||
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4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5 | 《关于2025年度融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 |||
6 |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 |||
7 | 《关于开展票据业务及票据池(资产池)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1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议案
议案一、《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请审议!
议案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上下深入践行“转型攻坚”年度主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开源节流,提质增效,成绩显著;公司战略转型初见成效,环保业务优势地位进一步稳固,新能源业务快速突破、全链贯通,公司经营业绩逆势上扬,经营质量持续改善,公司总体经营状况更加健康良性,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更好维护公司以及股东权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9亿元;利润总额9.76亿元,同比增长49.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3.15%。经营性现金流21.77亿元,同比增长27.58%。
(一)聚焦资本结构优化,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精准实施资本运作“组合拳”,完成“龙净转债”提前赎回转股工作,实现资产负债率压降与企业净资产“双突破”,成功跻身百亿级净资产企业方阵。高度重视现金流管理,经营性现金流达利润总额两倍以上,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环保产业新高地。
各环保业务团队全力以赴,紧抓电力行业“小阳春”新建项目机遇,深挖存量改造市场潜力,实现高质量合同逆势增长。同时,环保业务加速“出海”,成功中标泰国、越南、南非、巴西等一批示范项目,其中比利时欧盟标杆工程树立“中国智造”新丰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三)加速新能源战略落地,构建新能源全链生态。
新能源业务加速突破,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清洁能源方面,西藏拉果错
一期200MW光伏+540MWh储能、乌恰一期300MW光伏、塞尔维亚、圭亚那、马诺诺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建成发电,其中拉果错项目问鼎世界最大新能源工业供电构网型系统工程;储能电芯业务与头部厂商形成战略合作,质量和效率指标全面提升;储能电池PACK与系统集成业务成功开拓央企客户,总体业绩稳中有进;新能源矿卡业务实现首批车辆交付,在新疆建成国内最大的矿卡全自动换电站,开辟全新业务模式。
(四)完成董事会换届,迈上发展新征程。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新一届董监高团队顺利“接棒”。本次董事会顺利换届,开启了公司发展历程上的崭新一页。董事会将以换届为标志,乘“双碳”之风,谱蓝筹新篇。
(五)夯实法人治理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董事会以全面落实监管新规为抓手,持续健全履职行权制度体系,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完善了一套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制度体系,为公司治理体系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六)制定分红规划方案,增强股东回报预期。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编制了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规划,2024年度至202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40%,提升了投资者获得感以及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实现。
(七)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推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2027年三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1次,召集、召开股东会4次,在推进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加快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4年公司共披露131份公告文件,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届次及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董事会信息 | |
1 | 届次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
议案 | 《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2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 |
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3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3月21日 | |
议案 | 《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融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资金池)质押担保的议案》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暨变更投资事项的议案》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 ||
4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4月19日 | |
议案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5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5月7日 | |
议案 | 《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 | |
6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6月18日 | |
议案 |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 |
7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 |
议案 |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紫金龙净投资建设西藏拉果错盐湖源网荷储示范项目一期二阶段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龙净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 |
8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8月22日 | |
议案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9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
议案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10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 |
议案 | 《关于提前赎回“龙净转债”的议案》 | |
11 | 届次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时间 | 2024年12月5日 | |
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龙净环保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现金分红规划》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本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落实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主要工作有: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融资总额授权的议案》《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资金池)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4、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发挥高效的效率和水平,根据相应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相关情况。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2025的年度主题是“善作善成”,即要狠抓落实,打通最后一公里,做出成效,用事实说话,用结果证明。
(一)以数智化转型为引擎,重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为紧跟数智化发展浪潮,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加大数智化领域投入,以数智技术为驱动,逐渐重塑公司产品与服务体系,深度思考产品、流程、组织模式等如何借助数智化实现改造和提升,赶上数智化时代列车,实现跨越发展。
(二)深化全球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发展新格局。
2025年是公司国际化系统建设元年,大气治理海外业务为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将组建专业国际化团队,找准切入国家和切入点,做好规划与布局,进一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逐步成为全球环保产业标杆企业。
(三)聚焦绿色低碳赛道,培育新能源增长引擎。
全面推进国内和海外业务协同发展,配合紫金“双碳”战略目标,做好油改电和自发自用项目,聚焦风光资源丰富且电力短缺、电网设施薄弱地区,快速积累能力和形成标准,形成品牌和议价能力,构建“风光储充装”协同发展生态圈。
风光发电业务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已投运项目运营管理;电芯业务要将电芯制造做到优质高产并实现全额销售;储能PACK与系统集成业务要推出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电动矿卡业务抓紧相关项目落地,推进矿卡研发与销售。
(四)深耕环保核心主业,巩固行业领先优势。
2025年,各环保团队将主动布局,协同作战,加强市场策划,发挥龙净“技高一筹”优势,拿回更多优质合同。同时,深挖存量市场需求,建立售后管理系统,将存量转化为增量,做深做透用户工作,推进备品备件、运维服务、改造升级等高毛利业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新的技术产品和市场领域,培育环保主营战场新的增长点。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组织内生动力。
优化组织结构与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与决策速度。持续推动供应链改革,提高采购能力和效率,灵敏跟踪市场变化,降低采购成本。持续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力度。实施干部岗位轮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促进干部在不同部门和岗位间的交流与锻炼。实施360度考评体系,全面评估干部绩效,激励干部成长进步。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全面实现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和保障,以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公司再上新台阶。
请审议!
议案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0,404,250.8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4,748,898.4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40,034,417.96元,扣除母公司2024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及实施的股利分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42,589,138.19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0,046,29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55,612,962.0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82%。
请审议!
议案四、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8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拟申请金融机构如下:
一、申请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授信主体 | 拟申请授信单位 | 拟授信额度 |
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 15 |
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40 |
3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30 |
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5 |
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4 |
6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 |
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8 |
8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 5 |
9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 |
10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0 |
1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5 |
1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 15 |
13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5 |
1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 2 |
1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 8 |
16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20 |
1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0 |
18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 | 5 |
19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25 |
20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 |
21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恒生银行(含所属分支机构) | 5 |
22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10 |
23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 |
24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 |
2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0.3 |
26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支行 | 0.3 |
2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 |
28 |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3 |
29 |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3 |
30 | 福建龙净高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2 |
31 | 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1 |
32 | 福建龙净新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5 |
33 | 福建龙净新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5 |
34 |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含所属分支机构) | 0.2 |
35 | 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2 |
36 | 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含所属分支机构) | 0.2 |
37 | 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3 |
38 | 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5 |
39 | 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5 |
40 | 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分支机构) | 0.4 |
41 | 福建龙净储能电池有限公司 | 政策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外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中行、建行、农行、工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中信银行、花旗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等银行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 | 30 |
42 | 福建龙净蜂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5 | |
43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5 | |
44 | 福建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 | |
45 | 龙净绿色能源(龙岩新罗)有限公司 | 0.5 | |
46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乌恰县)有限公司 | 20 | |
47 | 紫金清洁能源(连城)有限公司 | 0.5 | |
48 | 阿里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0 | |
49 | 黑龙江多铜风电有限公司 | 20 | |
50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繁峙)有限公司 | 1 | |
51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道县)有限公司 | 2 | |
52 | 西藏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0 | |
53 | 龙净能源发展(波尔)有限公司 | 20 | |
54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乔治敦)有限公司 | 3 | |
55 | 巴彦淖尔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5 | |
56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洛阳)有限公司 | 1 | |
57 |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 | |
58 | 紫金龙净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6 | |
59 | 并表内其他子公司(含2025年新设/新收购并表子公司) | 10 | |
合计 | 470.8 |
二、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一)最终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品种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具体协
商确定。
(二)同一金融机构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具体经办机构同意,由本公司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三)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各子公司)、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和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议案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融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融资计划如下:
1、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新能源板块全年需新增投入资金预计人民币67亿元(其中:风力和光伏发电板块预计40亿元,储能电池板块预计19亿元,蜂巢板块预计8亿元),预计需要银行融资31亿元。
2、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含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存量融资)。授权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品种、费用、期限、利率、用途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具体协商确定。
董事会授权单笔5,000万以上(含本数)由公司总裁、单笔5,000万(不含本数)以下由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办理融资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融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议案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审议!
议案六、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并表内所有公司及合营企业(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合计人民币60.40亿元(包括现存和本年度新增融资授信担保及对合营企业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保0.4亿元);对外开立保函担保合计人民币5亿元;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担保合计4亿元。本年度为并表内所有公司及合营企业(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约人民币
69.40亿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序号 |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单位 | 合计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 | 担保事项(以下“银行”皆含该银行单位所属分支机构) | 担保用途 |
1 |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对政策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外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中行、建行、农行、工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花旗银行/恒生银行等)的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 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开立信用证等银行综合授信产品,具体授信品种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2 | 福建龙净蜂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3 | 福建龙净储能电池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 | ||
4 | 福建紫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5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
6 | 紫金清洁能源(连城)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7 | 龙净绿色能源(龙岩新罗)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
8 | 阿里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 | ||
9 | 黑龙江多铜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
10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繁峙)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
11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道县)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 | ||
12 | 西藏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13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乌恰县)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
14 | 龙净能源发展(波尔)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
15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乔治敦)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
16 | 巴彦淖尔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17 |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洛阳)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
18 | 黑龙江多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19 | 紫金龙净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
20 | 福建龙净联晖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
21 | 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920.00 | ||
22 | 并表内其他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含2025年新设/新收购并表子公司)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23 | 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保函业务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主要用于对外开立保函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 |
24 | 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对金融租赁公司或商业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紫金国际商业保理(海南)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的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 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 |
合计 | 693,920.00 |
董事会授权单笔5,000万以上(含本数)由公司总裁、单笔5,000万(不含本数)以下由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和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上述议案、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审议!
议案七、关于开展票据业务及票据池(资产池)担保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比例,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加大与各银行开展票据及票据池或资产池相关业务合作(以下都简称为“票据池”)。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并表内所有子公司向合作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含票据池质押授信及敞口授信)用于办理票据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本公司调剂给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用于开立票据或办理票据池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一、票据及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及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授信额度开立票据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以上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皆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国有/股份商业银行。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人民币5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含票据授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与票据/票据池相关业务的质押、抵押、授信额度开立票据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8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8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10亿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8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8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超过8亿元,所有合作银行的票据业务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5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质押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国内证、标准化应收账款、存单、保证金、理财产品等作为质物,提供最高额质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每笔质押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子公司)、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办理上述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议案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审议!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0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清炼,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2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杨东阳,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和财务总监根据2025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请审议!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1、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变动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审议!
议案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公司股东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龙净环保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查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规范运作。经审查,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和决议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查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真审核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正的。
四、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情况的审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激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激励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
意见: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任职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变动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2025年年度内有效。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