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圣泉集团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圣泉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833,145.5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A股)
62,252,198.00股,发行价格为14.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5,265,903.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5,475,980.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789,92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了XYZH/2024QDAA3B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780,916.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650,574,999.1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00.00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8,586,938.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845,085.46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金额为869,789,923.41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97,875.5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12日,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8月12日,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8月12日,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1年8月12日,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新增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和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唐和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由于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募集资金 | 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 | 1602004129200271961 | 15,511,400.00 | 2,602,405.17 | 18,113,805.1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 232544639088 | 0.00 | 2,372.45 | 2,372.4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 1602004129200345763 | 307,813.06 | 489,641.58 | 797,454.6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 | 233848168605 | 13,465,640.00 | 465,813.20 | 13,931,453.20 |
合 计 | 29,284,853.06 | 3,560,232.40 | 32,845,085.46 |
注: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00.00元。
2、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86611746101421007005账户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37940188000081324账户已销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募集资金 | 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合计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644721981 | 0.00 | 0.00 | 0.00 |
合 计 | 0.00 | 0.00 | 0.00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圣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如下:
圣泉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计划投资50,000.00万元,圣泉集团将原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551.14万元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0个月。2024年末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圣泉集团存在如下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情况:
圣泉集团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变更为“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并将“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134.32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投入建设“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8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以及14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截止2023年3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9,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已将2022年4月19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23年4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6,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23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24年6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末,剩余用于临时补流的1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圣泉集团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XYZH/2025QDAA3B003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圣泉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泉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3,983.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78.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7,039.0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057.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3%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注3) | 无 | 91,847.00 | 91,847.00 | 91,847.00 | 409.53 | 92,076.80 | 229.80 | 100.25 | 2023-8 | 19,422.86 | 是 | 否 |
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 | 是 | 14,414.00 | 1,715.45 | 1,715.45 | - | 1,715.45 | - | 100.00 | 已变更,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4) | 是 |
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 | 是 | 14,551.14 | 14,551.14 | 14,551.14 | - | - | -14,551.14 | - | 已变更,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 | 是 | 15,230.00 | 5,440.67 | 5,440.67 | - | 5,440.67 | - | 100.00 | 2023-3 | 2,755.60 | 否 | 否(注5) |
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 | 是 | - | 16,053.00 | 16,053.00 | 4,516.84 | 12,522.22 | -3,530.78 | 78.01(注7) | 2024-9 | 3,137.44 | 不适用(注6) | 否(注7) |
年产3000 吨功能糖项目 | 是 | - | 4,060.00 | 4,060.00 | 551.73 | 2,713.44 | -1,346.56 | 66.83(注9) | 2024-4 | 16.50 | 不适用(注8) | 否(注9)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47,941.17 | 50,588.92 | 50,588.92 | - | 50,588.92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83,983.31 | 184,256.18 | 184,256.18 | 5,478.09 | 165,057.50 | -19,198.68 | — | — | 25,332.4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公司考虑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物流运输条件等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暂缓建设短期内无法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科创中心项目,因此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尚未投入。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变更为“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并将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134.32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投入建设“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新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 | |||||||||||
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发生变化,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中的特种环氧树脂和液体酚醛电子树脂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导致销售量低于预期水平,同时叠加2024年部分产品如特种环氧树脂价格有所下降,进而导致该项目的产品销售收入及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水平。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公司考虑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物流运输条件等方面存在不确定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暂缓建设短期内无法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科创中心建设项目。为适应未来发展,更好的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变更为“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并将“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134.32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投入建设“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通过新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招引高端人才能力,增强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2、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对现有陶瓷过滤器及冒口生产线改造升级,新增部分自动化及环保设备,以增加装置产能,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由于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行业相对小众,该项目计划的自动化改造设备一般需定制,因技术测试未达预期,叠加前期经济环境下行等因素影响,投入较慢。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考虑市场需求及后续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等因素,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
14,414.00万元调减至1,715.45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12,698.55万元及利息收入132.43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21JNAA60597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06,774,280.7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8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以及14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9,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已将2022年4月19日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3、2023年4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26,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23年9月12 日,公司已将上述 |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23年11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4、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24年6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4年末,剩余用于临时补流的1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开立的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2,845,085.46元,为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取得的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和圣泉集团总部科创中心项目。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计算口径为募投项目相应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运费-分摊的期间费用等项目后的效益。注3:本项目己于2023年8月结项,本年度投入部分为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2)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注4: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虽然已投入少部分自动化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但生产线的产能未发生变化,与具体产品的生产销售亦无直接关联,无法单独测算效益实现情况。注5: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0.67万元,已完成结项,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3,222.02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4,06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6: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为2024年9月结项,由于生产线一般在主体完工后尚需经历一段时间的调试安装、试生产、改进及产能爬坡等阶段,方能达到连续生产标准状态,因此在未进行生产前无法进行效益测算;而预计效益为一般为项目全部投产后一个完整年度的效益实现情况,因此在上述生产线部分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的情况下,上述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注7: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项目已于2024年9月完工转固,剩余部分尾款未支付。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000 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005.78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投入建设“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
注8:年产3000 吨功能糖项目为2024年4月结项,由于生产线一般在主体完工后尚需经历一段时间的调试安装、试生产、改进及产能爬坡等阶段,方能达到连续生产标准状态,因此在未进行生产前无法进行效益测算;而预计效益为一般为项目全部投产后一个完整年度的效益实现情况,因此在上述生产线部分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的情况下,上述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投产且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效益实现情况无法与预计效益直接进行比较。注9: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工转固,剩余部分尾款未支付。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128.54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投入建设“先进材料创新基地”项目。注10: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978.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78.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78.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 无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86,978.99 | -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结余金额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野
田 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