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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3300064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3300064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7日《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号)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898,727股,发行价为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1,999,971.6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5,51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481,103.73元。截至2021年2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20007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1300188000006548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528775625281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488476238501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4949756225190.00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32010401600009890090.00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72260122000054395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5144756247580.00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0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同时变更为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在地。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变更为“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确认该项目至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时已实施完毕。且将该项目在调整为360万支产能的状态下的建设节余资金112.43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619.8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722.9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1778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置

换完毕。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证本金安全、流动性好、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措施为:在同一募集资金账户内,将活期存款变更为七天通知存款。该产品本质为存款,银行保证本金安全;流动性等同于存款,利息收益较活期存款高,存续周期仅为7天(每7天后自动重新开始新的周期)。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开展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4年全年。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6个月。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不超过2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按期归还前期暂时补流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已实施完毕项目的暂时无需支付的尾款2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归还前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829.75万元(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同时,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相应减少了投资。此外,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产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变更为“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确认该项目实施完毕,项目节余资金112.4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将该项目在调整为360万支产能的状态下的建设节余资金

112.43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确认“年产6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84.44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2619.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原因如下: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自开始投建以来,已建成了多个汽车热管理工程关键零部件基础技术研究项目,对提升公司基础技术研发和产品试验能力,提高主要产品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巩固公司技术领先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统一研发管理流程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但该项目的实施时间较长,截至2023年12月21日,项目投资进度仅完成30.11%,进度较慢。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因在于,该项募投项目酝酿于2019年下半年,当时投建项目的诸多考量及环境因素至今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受新能源汽车市场在2020

年起的快速蓬勃发展的影响,公司广泛获取了众多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业务订单,对应了众多单一车型的独立热管理系统的研发项目。公司研发任务的重点,从基础技术优化升级和迭代进步为主,快速转变为以满足客户对新能源汽车单一车型的功能需求为主,单一车型导向性明显增加。此外,储能热管理项目也在此期间应运而生,也需要大量终端产品导向型的研发资源。这种现实情况导致公司对募投项目原建设目标所期望的集中研发资源和场地,统一推动基础技术研发升级突破的需求减弱,转为分散式、项目导向型的研发需求增多,导致按照原计划投建研究院项目的进度大大减缓。

二是研究院项目建设计划中的部分土建工程建设及装修、设备配套等投资计划是应伴随公司总部大楼建设计划推进的。近年来受公共卫生事件管制、为公共工程建设工期让路、前期施工单位违约等因素影响,总部大楼建设进度晚于预期,导致研究院项目相关投资也难以按期落实。鉴于该原因,公司认为“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已不宜再按原计划建设该项目。为避免募集资金项目长期投入进度较低而造成资源浪费,适应当前众多车型和储能终端产品的热管理项目单独研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对公司项目研发条线的资金支持,公司决定终止实施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或终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已完成或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全部节余募集资金2,965.97万元(包括部分剩余支付期限较长的待支付尾款、质保金以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等,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中央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力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无法单独核算。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说明“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电动车市场突飞猛进,燃油车用压缩机活塞零部件增量需求减少,活塞零部件采购价格下降,低于自产成本,导致采购成本节约的金额减少,“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指标。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三、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注1)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注2)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55,000.00 15,848.96 10,403.91 55,000.00 15,848.96 10,403.91 -5,445.05 2021 年 10 月

年产 60

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17,000.00 4,898.77 4,614.54 17,000.00 4,898.77 4,614.54 -284.23 2022 年 2 月

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18,000.00 5,186.93 4,415.28 18,000.00 5,186.93 4,415.28 -771.65 2022 年 2 月

中央研究院项目中央研究院项目14,000.00 4,034.28 1,274.62 14,000.00 4,034.28 1,274.61 -2,759.67 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4,000.00 12,679.17 22,292.51 44,000.00 12,679.17 22,292.51 9,613.34 不适用合计148,000.00 42,648.11 43,000.86 148,000.00 42,648.11 43,000.85 352.74注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产生的理财收益,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净额后的净收益。

2022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3年

附件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42,648.1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000.85

6,757.86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金额

注1:2021年2月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发行预案中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占计划募资上限金额的比重而等比例缩减的方式调整分配募集资金。该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5,722.90

43,000.857,332.073,524.21

其中:2024年1-9月

2021年19,663.81

附件2: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9月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9月

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100%;换热器芯体

2,639.90 4,437.88 6,931.82 5,363.36 19,372.96 4,918.76 5,568.17 5,477.08 4,106.18 20,070.19是

年产 60 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

95.04% -749.73 2,370.15 7,355.42 6,892.76 15,868.60 510.05 1,300.78 2,466.32 1,682.66 5,959.81否(注1)

年产 360 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

23.65% 273.00 312.00 234.00 819.00 不适用 -388.43 -363.49 -84.45 -836.38否(注2)

中央研究院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3)不适用5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3)不适用

注3:“中央研究院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详见本报告“二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注1:报告期内,电动压缩机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生产物料成本受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而明显上涨,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年产60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指标;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

承诺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注2: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电动车市场突飞猛进,燃油车用压缩机活塞零部件增量需求减少,活塞零部件采购价格下降,低于自产成本,导致采购成本节约的金额减少,“年产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指标。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用率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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