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otecar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补充流动资金,实现战略目标
公司虽已在电动压缩机领域完成相关布局,但后续仍需大量支出扩大经营、抢占市场,以维持领先优势、保持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汽车热管理零部件市场受汽车终端产品价格战的传导作用而面临客户的降价压力,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增加;此外,公司尚需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以提升产品品质、开拓优质客户。基于上述背景,公司存在一定流动资金需求。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提升资金实力,满足相关流动资金需求,进而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矩阵、巩固竞争优势,以推动公司实现新能源化、系统化、国际化发展战略。
2、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06%、53.59%、55.65%及54.65%。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可进一
步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控制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可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024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湖北省国资委全资控股企业长江产业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企业长江一号产投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股票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一号产投全额认购,向市场传递出积极信号,彰显长江产业集团与长江一号产投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助于提振二级市场投资情绪、树立公司正面形象,并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价值,进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地存放及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和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加资金规模并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提升,流动资金得到补充,债务压力得到缓解,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更加优化。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提升长期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改善财务状况,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