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监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3项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广合科技(泰国)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额度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18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3、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1项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3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2项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四)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没有对公司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风险可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
(八)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