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87元/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份由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吴本贵 | 高潜人员 |
2 | 司鹏博 | 中层管理人员 |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