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东利机械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东利机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5年3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东利机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5年3月29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动态、政策法规更新及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从资本市场动态、政策法规更新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学习资本市场动态、政策法规更新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东利机械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孙琪和胡峻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1 | 王征 | 董事长 |
2 | 王佳杰 | 副董事长 |
3 | 万占升 | 董事、总经理 |
4 | 靳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5 | 俞波 | 独立董事 |
6 | 刘亚辉 | 独立董事 |
7 | 路达 | 独立董事 |
8 | 邵建 | 监事会主席 |
9 | 华文栓 | 监事 |
10 | 马会坡 | 职工监事 |
11 | 王瑞生 | 副总经理 |
12 | 赵建新 | 副总经理 |
13 | 王东波 | 副总经理 |
14 | 于亮 | 副总经理 |
15 | 田红旗 | 副总经理 |
16 | 刘志诚 | 财务总监 |
17 | 杜银婷 | 董事会秘书 |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东利机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学习资本市场动态、政策法规更新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东利机械的规范运作水平。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4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琪 王艳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