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希会其字(2025) 0094号
目录
一、鉴证报告 ............................................................. (1-2)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9)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4元。截至2019年4月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17.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9)第274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69,883.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8,397.31 |
利息收入净额 | 2,484.1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1,485.69 |
利息收入净额 | 9.5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9,883.00 |
利息收入净额 | 2,493.7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注:项目本期投入金额1,485.69万元中包含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89.12万元,已转出至公司资金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9年5月13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 79040078801700000374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 755901582410886 | 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8110301012300437345 | 0.00 |
华夏银行深圳南园支行 | 10851000000401581 | 0.00 |
合计 | 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均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19年7月1日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9月25日注销;
华夏银行深圳南园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9月25日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10月25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土地购置费2,500万元,减少辅助设备购置与安装费。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东路的150亩土地,用于建设新厂房。
(2)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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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建设期场地租赁费300万元和建设期人员费用项目2,745万元,相应减少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研发材料费。
(3)募投项目“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项目实施方式、资金使用计划和新增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建设期人员费用1,400万元、场地购置费用2,200万元,相应减少场地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场地租赁费。调整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购置、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在武汉新设营销服务中心,新增项目实施地点。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928,796.2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6,663,207.41元。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募投项目“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以及累计利息(不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9,248.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7,508.65万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56.11万元、理财收益人民币1,683.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将结余募集资金以及累计利息合计9,259.72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