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98.4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01%;实
现利润总额4,653.8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9.18%;实现净利润3,841.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5.64%;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30,754.1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205.5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73%。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5)2347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
关规定的情形。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工作,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5)0094号)。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希会其字(2025)0095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5)1257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3)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干德义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且在有效期内滚动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与美赛尔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