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7日下发《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6,7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019.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9,705.72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3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43,960.99万元(含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募集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148,199.00 | 97,125.00 |
2 | 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61,514.00 | 46,875.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229,713.00 | 164,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5,772.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43,960.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以及相关投入的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拟使用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 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该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