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168,297.9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8,774,999.01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877,499.9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8,404,161.03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31,908,296.04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0,000,000 | 40,000,000 | 3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8,168,297.95 | 191,591,331.59 | 98,760,566.29 |
研发投入(元) | 74,929,614.96 | 70,894,524.86 | 69,258,993.22 |
营业收入(元) | 1,010,171,555.74 | 1,097,403,081.89 | 1,021,571,104.4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31,908,296.04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08,404,161.03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0,0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2,840,065.2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0,00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15,083,133.0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8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0,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