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在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