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容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发挥国际合作背景优势,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近一年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