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资质证书…………………………………………………………第10—15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362号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当升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当升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当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当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当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升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永毡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倩琳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私募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4元,共计募集资金464,4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53.9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2,346.0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21年1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4.5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111.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1月17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62,111.5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08,614.9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5,374.3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8,050.03 |
第 4 页 共 15 页项 目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909.0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6,664.9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9,283.4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4,73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34,730.00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公司于2024年6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2011824 | 29,599,179.24 | 协定存款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00012 | 55,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 7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宁波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77150122000012539 | 1,876,619.31 | 协定存款 |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 519903407210566 | 6,300,543.88 | 协定存款 |
51990340727800099 | 1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 32050162643809000688 | 182,777,131.19 | 协定存款 |
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 | 497576572759 | 2,829,503.34 | 协定存款 |
兴业银行海门支行 | 408820100100142389 | 210,258,046.50 | 协定存款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1702149479 | 7,363,903.87 | 协定存款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250000003247304 | 21,295,061.51 | 协定存款 |
合 计 | 1,347,299,988.8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41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赎回到期结构性存款425,000.00万元(其中包含2023年度购买、2024年度到期的结构性存款93,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8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4,49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50.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6,664.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否 | 200,157.71 | 200,157.71 | 16,014.73 | 117,952.69 | 58.93% | 2023年7月31日 | 6,477.60 | 是 | 否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否 | 75,584.70 | 75,584.70 | 10,142.57 | 58,283.60 | 77.11% | 2023年12月31日 | 1,934.80 | 是 | 否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否 | 49,440.69 | 49,440.69 | 11,892.73 | 33,500.23 | 67.76% | 2024年12月31日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928.41 | 136,928.41 | 0.00 | 136,928.41 | 100.00% | - | 否 | ||
合 计 | - | 462,111.51 | 462,111.51 | 38,050.03 | 346,664.93 | - | - | 8,412.40 | - | - |
第 8 页 共 15 页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47,299,988.84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定的用途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34,730.0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131,864.10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本报告期产生的3,909.08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3,909.54万元,扣除0.46万元银行手续费)。 2025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及“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64,4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净额462,111.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