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当升科技”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升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44,999,930.2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1,115,125.24元。2021年11月1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1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3,466,649,297.73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80,500,262.76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192,834,161.33元(利息收入192,859,509.97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5,348.64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39,090,721.39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47,299,988.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公司于2024年6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 20000043245714662011824 | 29,599,179.24 | 协定存款 | |
20000043245700037777170- 00012 | 55,000,000.00 | 七天通知 | ||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 7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宁波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77150122000012539 | 1,876,619.31 | 协定存款 | |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 519903407210566 | 6,300,543.88 | 协定存款 | |
51990340727800099 | 1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 32050162643809000688 | 182,777,131.19 | 协定存款 | |
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 | 497576572759 | 2,829,503.34 | 协定存款 | |
兴业银行海门支行 | 408820100100142389 | 210,258,046.50 | 协定存款 |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1702149479 | 4,624,403,703.82 | 7,363,903.87 | 协定存款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0250000003247304 | 21,295,061.51 | 协定存款 | |
合 计 | 4,624,403,703.82 | 1,347,299,988.84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4,624,403,703.8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1,115,125.24元的差异为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41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赎回到期结构性存款425,000.00万元(其中包含2023年度购买、2024年度到期的结构性存款93,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83,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当升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当升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4,49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50.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6,664.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否 | 200,157.71 | 200,157.71 | 16,014.73 | 117,952.69 | 58.93% | 2023年7月31日 | 6,477.60 | 是 | 否 |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 | 否 | 75,584.70 | 75,584.70 | 10,142.57 | 58,283.60 | 77.11% | 2023年12月31日 | 1,934.80 | 是 | 否 |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 | 否 | 49,440.69 | 49,440.69 | 11,892.73 | 33,500.23 | 67.76%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6,928.41 | 136,928.41 | 0.00 | 136,928.41 | 100.00% | -- | -- | -- | 否 |
合计 | -- | 462,111.51 | 462,111.51 | 38,050.03 | 346,664.93 | -- | -- | 8,412.4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 |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47,299,988.84元。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规定的用途合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募集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 |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34,730.0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131,864.10万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本报告期产生的3,909.08万元的存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3,909.54万元,扣除0.46万元银行手续费)。 2025年1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及“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64,4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净额462,111.51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
刘拓 | 李雨修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