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
追加投资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整体变更为“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建设。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25.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4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69,167.8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392,832.17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829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25日,《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 已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未经审计) | 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 |
1 | 新建生产智能化机柜项目 | 17,500.00 | 11,888.19 | 67.93% |
2 | 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 12,755.43 | - | - |
3 | 数据中心机柜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96.98 | 52.72 | 1.1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合计 | 37,752.41 | 14,940.91 | - |
注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39.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6,586.87万元;注2: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为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97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97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21,9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超募资金为14,646.87万元(不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入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2、实施主体:宁波朗威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2号
4、资金投入及明细构成:
序号 | 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占投资总额比重(%) |
1 | 固定资产投资 | 11,561.24 | 90.64 |
1.1 |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 | 11,010.70 | 86.32 |
1.1.1 | 其中:设备购置费用 | 10,690.00 | 83.81 |
1.1.2 | 安装工程费 | 320.70 | 2.51 |
1.2 | 预备费 | 550.54 | 4.32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1,194.20 | 9.36 |
总投资金额 | 12,755.44 | 100.00 |
5、计划建成时间:2025年12月
6、实施方式:通过自有土地及厂房建设实施
7、实际投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受原有厂房设计限制,无法进行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的生产,公司需寻找新的场地重新建造厂房和产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原募投项目产能规划过小,难以满足公司现有市场需求。
1、公司受原有厂房设计限制,无法进行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的生产
公司原募投项目设计于2022年,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公司下游的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行业也快速发展,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产业形态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更加大型化和预制化,公司现有厂房设计受到场地高度、面积的限制,无法开展此类产品的生产,必须寻找新场地重新建设厂房和生产线。
2、现有厂区空间限制了智算中心新产品生产
公司原募投项目设计于2022年,基于公司当时的市场需求进行设计,原募投项目产能规划过小,随着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原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已无法满足
下游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拟在涵盖原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对原募投项目的产能规模进行扩大、所生产的产品种类、规格进行优化调整和增加丰富,整体上将其变更为“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基于公司对现有产能情况、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的综合考虑,公司拟对“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进行整体变更,通过新征土地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解决目前公司生产场地限制的矛盾,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并对项目规划的产品种类、规格和产能进行合理优化调整和新增,使公司核心产品结构和产出效能更具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整体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 变更募投项目前 | 变更募投项目后 |
项目名称 | 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 | 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 |
实施地点 |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2号 | 宁波前湾新区北部工业板块01-20b地块 |
实施主体 | 宁波朗威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宁波朗威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
实施方式 | 自有土地及厂房建设实施 | 新购置的地块自建厂房 |
投资总额 | 12,755.43万元 | 42,700.00万元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12月 | 2026年12月 |
注:宁波朗威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威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对“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进行整体变更,将项目名称变更为“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计划通过宁波前湾新区北部工业板块01-20b地块作为项目建设地块(约183亩),新建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新购置生产线、设备,用于数据中心预制化模块的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达到年产11,000套数据中心预制化模块的生产能力,实现相关产品集约化、绿色化、高效化生产,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2,755.43万元增加至42,700.00万元,其中12,755.43万元为原募投项目“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的专项募
集资金投入,并将其对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一并投入,剩余部分拟将剩余的超募资金14,646.87万元及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进行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补足。变更后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万元) | 比例 |
1 | 土地使用权 | 6,589.94 | 15.43% |
2 | 建设投资 | 33,610.06 | 78.71% |
2.1 | 建筑工程费用 | 22,882.13 | 53.59% |
2.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83.83 | 1.84% |
2.3 | 设备购置费用 | 8,000.00 | 18.74% |
2.4 | 设备安装费用 | 400.00 | 0.94% |
2.5 | 预备费 | 1,544.10 | 3.62%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500.00 | 5.85% |
4 | 合计 | 42,700.00 | 100.00% |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响应客户对数据中心快速上线的需求,破解传统建设模式痛点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AI等技术的快速演进,企业数据量呈现指数级增长。传统数据中心建设模式受限于土建周期长、现场调试复杂等瓶颈,已无法满足互联网企业对敏捷业务部署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具备灵活扩展、快速部署特性的预制模块化数据中心解决方案,正成为云计算服务商及互联网企业的优先选择。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机柜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从设计理念、生产模式到交付体系进行系统性创新,采用模块化设计,并建立严格的接口标准化体系(如统一电压等级、冷却管道规格),在工厂完成集成测试后整体运输至现场,可缩短50%以上建设周期,显著缓解供需矛盾。此外,模块化架构允许电力、制冷等子系统并行部署,而非传统流程中的串行作业,进一步压缩时间窗口。面对行业“快交付、高弹性”的普遍诉求,公司需开辟新的路径,快速提升市场响应能力,紧跟行业迭代浪潮。
通过扩大对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机柜的生产,将数据中心的建设从“工程项目”转变为“标准化产品交付”,满足客户对数据中心快速上线的需求,破解数据中心传统建设模式痛点。
(2)满足下游IDC业务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近几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算力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IDC)需求稳步提升,东数西算工程将进一步深入,未来国内数据中心建设将继续加大。
本项目建设的“数据中心预制化模块产品生产线”充分契合市场需求,通过不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预制化模块产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制造业等提供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不仅能够提高企业建设速度和运行效率,还可以促进数据中心产业节能、储能技术发展以及布局优化,从而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国家高度重视数据中心产业发展,为推动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2024年1月,十七部门关于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数据要素产业落地,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为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从六个方面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部署了系列政策举措,其中之一是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本项目是对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具体落实,国家、地方政策的鼓励、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积累的项目经验及快速交付能力为项目提供了保障
经过多年的技术及数据中心项目经验的积累,公司掌握了机柜系统模块化等核心技术,可以将机柜系统拆解成可以定制化修改规格或参数的通用性模块,根据客户不同机柜系统要求,匹配各个模块规格或参数,快速完成机柜主体结构设计,再对个性化部分进行完善,迅速形成针对性的数据中心机柜解决方案。通用
性模块的共线生产,具有规模效应,可用较少的物料,较低的成本,实现快速交付,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机房环境需求。同时,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采用模块化理念,应用于现有业务的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柜系统解决方案,全部组件在工厂预制,公司机柜系统模块化技术的应用并结合行业先进的数据中心建造理念使得数据中心建设周期缩短约50%以上。通过不断总结技术和项目交付经验,极大地提升了公司产品研发的技术实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技术保障。
(3)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基础
公司扎根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领域多年,依靠模块化定制及快速交付能力、产品节能低碳优势、工艺改进及制造成本优势以及产品品质及性能优势,在行业内积累了大量知名客户,建立了优质的销售网络,树立了良好的业界口碑,获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成功进入了多家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与卓越的下游客户合作,在数据中心机柜系统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案例,深度参与机房结构系统设计阶段,让公司积累了众多成熟解决方案,使公司技术与产品迅速迭代,形成了良性循环,客户结构不断优化。
未来,公司将依托于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口碑,积极拓展新客户资源,保障本项目新建产能的有效消化。
(五)项目经济效益
经公司测算,项目投资回收期9.95年(税后,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32%。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进行整体变更,并使用超募资金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建设,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公司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能积极响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有利于公
司推进业务和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主要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对“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的可行性及经济效益预计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基础上的合理预测,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可能面临新项目无法如期完成或实施效果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八)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针对本次变更后的“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后,公司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应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及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此外,公司将及时注销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30套模块化数据中心新一代结构机架项目”进行整体变更,并使用超募资金对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建设,新项目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公司长远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3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是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宁波朗威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预制化模块(数据中心)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建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