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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7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742号文《关于同意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并于2021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45,000,000股变更为

6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6,428,7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7.3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43,571,2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2.62%。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恒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企业持有恒宇信通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淄博恒宇在《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及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秉承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自愿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再延期一年(自2024年4月2日延期至2025年4月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7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账户数共计1个。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3-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80,500.004,180,500.00

注:公司董事长吴琉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小冬、靳宇鹏;公司监事顾建斌、杨永、周卫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娜、周芳通过淄博恒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述人员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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