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5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收费总额3.55亿
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健先生除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刘健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刘健 | 2024年12月27日 | 监管谈话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简称《旧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65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2024年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续聘相关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