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临时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3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69元/股,向192名激励对象授予858,22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1票。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33)。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