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公司已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子公司二期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鉴于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
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建设的所需资金需求巨大,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运营效率,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继续投资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敞口,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嘉悦二期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为了具体实施项目终止建设相关事宜,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与本终止项目建设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议案经表决,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二期项目终止的公告》。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