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签订<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投资金额不超过4,300万元,投资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
(2)同意光谷环保与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订《黄麦岭磷化工硫酸三系低温余热回收项目合同》;
(3)董事会授权光谷环保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与黄麦岭磷化工公司签订<黄麦岭化工硫酸分厂低温余热回收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审计委员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13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在欧洲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东湖高新欧洲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ast Lake High-techEurope SA,具体名称以当地公司登记注册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
(2)同意海外子公司设立完成后与关联方联投欧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比利时中比科技园的部分房产用于研发、生产、办公、经营等,租赁面积总计7,943.59平方米,年租金总计119.69万欧元,租赁期限9年;
(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海外子公司并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战略规划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职能分工,明晰职责,提高投资效率与质量,董事会同意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