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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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王圣建先生回避表决。
因公司内部职责分工调整,同意免去公司董事、副总裁王圣建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王圣建先生弃权表决。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