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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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2.1元(含税)。
?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1.74万元,当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16.4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52.29万元,当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83.83万元。根据交易所利润分配规则,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83.83万元。
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952.29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57.06万元,加上滚存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6.77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83.83万元。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523,720,9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分红总额109,981,400.5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11月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红26,186,047.75元。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6,167,448.30元,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86.26%。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1,945,466股,成交总金额为163,397,062.7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945,46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99,564,511.04元,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89.8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6,167,448.30 | 137,615,414.30 | 120,046,612.6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3,397,062.74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7,817,362.20 | 163,311,009.51 | 134,611,432.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95,164,321.8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91,838,337.5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93,829,475.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3,397,062.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1,913,268.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57,226,537.9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3,829,475.2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也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