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3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88,000,000股,实际发行8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募集资金总额792,88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5,064,720元后,余额777,815,280元,已由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于2020年11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2,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74,895,28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0060号)。
2.2022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00,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元后,余额2,784,000,000元,由华英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3,429,00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0,571,00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5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222.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不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2024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8,091.03万元,偿还补充流动资金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0,151.7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7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5.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35.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0日,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伍家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变更,2022
年3月16日,公司、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兴发”)、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变更,2023年11月20日,公司、华英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2022年11月11日,公司、兴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瑞佳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佳”)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及华英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2024年7月9日,公司、谷城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兴发”)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谷城支行及华英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行 | 募投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兴山支行 | 17355101040012541 | 已销户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伍家岗支行 | 1807007229000111329 | 已销户 |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 1807071129200124487 | 已销户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 42250133860100001266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 1807071129200136596 | 已销户 |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县支行 | 1807071129200127344 | 27,591,099.4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 | 42250133860100001038 | 9,805,851.23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15318859860015 | 11,496,884.97 | |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 562582671242 | 758,524.36 |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 | 17337601040004870 | 3,528,010.75 |
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宜昌分行 | 417010100100521771 | 1349.9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8111501013901010502 | 2,113.71 | |
湖北瑞佳硅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 42050164710800000796 | 已销户 |
谷城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 42050164710800001146 | 170,216.97 |
合计 | - | 53,354,051.39 |
三、202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70.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250.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4.32万元(含银行存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1.72万元,同时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无须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3万吨/年液体硅橡胶项目及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的107硅橡胶装置部分”的实际建设及产品市场行情变化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建成时间由2024年9月均调整为2026年9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及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有用于兴福电子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47,524.07万元,调整用于内蒙兴发建设的“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
装置”建设,兴福电子原募投项目计划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01)。2023年以来,受新增产能大规模投放,房地产、电子电器等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叠加原材料金属硅价格大幅下跌致成本支撑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机硅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在供需结构失衡背景下,公司判断短期内有机硅市场行情难以有效复苏。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协同有序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及1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延缓“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将用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8,255.59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有机硅市场发展形势,使用自有资金有序推动原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
(二)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
因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调整,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中的子项目“5
万吨/年光伏胶项目”部分装置实施主体由兴瑞公司变更为湖北瑞佳,实施地点由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变更为谷城县化工园及硅材料工业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益,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谷城兴发对湖北瑞佳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谷城兴发继续存续,湖北瑞佳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的光伏胶装置部分”实施主体相应由湖北瑞佳变更为谷城兴发,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收购谷城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5)0100594号《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发集团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5,546.63(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091.0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491.6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3,555.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6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4,000.00 | 2,224.00 | 2,224.00 | 2,225.27 | 1.27 | 100.06 | 2022年12月 | 2,997.26 | 是 | 否 | |
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 | 是 | 48,000.00 | 3,976.00 | 3,976.00 | 3,978.53 | 2.53 | 100.06 | 2024年3月(注2) | 1,251.75 | 不适用(注2) | 否 | |
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是 | 10,236.07 | 10,236.07 | 10,236.07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 | 是 | 38,255.59 | 38,255.59 | 30,089.55 | 38,316.41 | 60.82 | 100.16 | 2024年9月(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26,000.00 | 23,786.00 | 23,786.00 | 23,786.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不适用 | 83,100.00 | 83,100.00 | 83,100.00 | 58,284.65 | -24,815.35 | 7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 不适用 | 43,900.00 | 43,900.00 | 43,900.00 | 13,863.23 | 35,653.96 | -8,246.04 | 81.22 | 2024年5月(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 | 是 | 75,70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 | 是 | 16,904.89 | 16,904.89 | 0.00 | 16,743.30 | -161.59 | 99.04 | 2023年12月 | -2,857.80 | 否 | 否 |
的光伏胶装置部分 | (注5) | |||||||||||
3万吨/年液体硅橡胶项目及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的107硅橡胶装置部分 | 是 | 58,795.11 | 58,795.11 | 24,138.26 | 49,331.06 | -9,464.05 | 83.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77,300.00 | 75,467.08 | 75,467.08 | 75,000.00 | -467.08 | 99.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68,000.00 | 356,644.74 | 356,644.74 | 68,091.03 | 313,555.24 | -43,089.49 | 87.9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以来,有机硅行业受新增产能大规模投放,房地产、电子电器等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叠加原材料金属硅价格大幅下跌致成本支撑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机硅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在供需结构失衡背景下,公司判断短期内有机硅市场行情难以有效复苏。因此,公司决定适当延缓建设,转而依托现有有机硅单体产能加大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布局,更加符合当前的产业发展趋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兴福电子“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调整为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原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6,203.80万元(含利息3.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7,524.07万元(考虑增值税影响后的余额,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0.55万元)变更用于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的建设,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协同有序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投产时间适当延缓,将用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8,255.59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有机硅市场发展形势,使用自有资金有序推动原项目建设。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基于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调整,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中的子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部分装置进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兴瑞公司变更为兴瑞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瑞佳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变更为谷城县化工园及硅材料工业园。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益,谷城兴发对湖北瑞佳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谷城兴发继续存续,湖北瑞佳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的光伏胶装置部分”实施主体相应由湖北瑞佳变更为谷城兴发,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况 |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70.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250.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44.32万元(含银行存放利息),其主要原因为公司在“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控,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节约项目投资82.97万元;剩余部分为专户结余存款利息。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无须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注1:募集资金总额355,546.63万元,是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中“3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硫酸子项目”和“1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双氧水子项目”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剩余“2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蚀刻液子项目”于2023年二季度建成,后在对装置的清洗、浸润、调试过程中,因一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不到运行要求,经厂家更换后于2023年11月再次开展装置的清洗、浸润、调试工作。2024年3月,“2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蚀刻液子项目”投入运行,该项目产品2024年仍以客户测试为主,该子项目尚未实现预期效益;注3:“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于2024年9月建成,截至2024年末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注4:“10万吨/年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5月建成,截至2024年末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注5:2024年,光伏胶行业新增产能较大,叠加房地产、电子电器等下游需求疲软,部分建筑密封胶生产企业转向光伏胶领域,加剧了光伏胶市场的产能过剩,光伏胶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及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 | 10,236.07 | 10,236.0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 | 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38,255.59 | 30,089.55 | 38,316.41 | 100.16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8,491.66 | 30,089.55 | 48,552.48 | 100.0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兴福电子“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调整为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原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203.80万元(含利息3.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7,524.07万元(考虑增值税影响后的余额,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0.55万元)变更用于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的建设,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投产时间适当延缓,将用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8,255.59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有机硅市场发展形势,使用自有资金有序推动原项目建设。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3年以来,有机硅行业受新增产能大规模投放,房地产、电子电器等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叠加原材料金属硅价格大幅下跌致成本支撑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机硅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在供需结构失衡背景下,公司判断短期内有机硅市场行情难以有效复苏。因此,公司决定适当延缓原项目建设,转而依托现有有机硅单体产能加大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布局,更加符合当前的产业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