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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良好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客观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中勤万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及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一)中勤万信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成立于2014年3月6日,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昌区中南路街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7层02室。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勤万信已连续超过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达到最长连续聘任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竞争性谈判及审慎决策,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勤万信对变更事项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中审众环和中勤万信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二、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实现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5年,2002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才渠,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5年,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9年,200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或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安排;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中审众环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存货、收入及成本核算、合并范围、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关联方及其交易、非经常性损益等。中审众环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财

务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8亿元,近3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调整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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