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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发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实现收入总额215,466.65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4日、10月25日及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实力、诚信记录、工作方案、人员配备、执业记录、信息安全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一次沟通见面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二次沟通见面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

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及时、完整。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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