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宫殿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选举,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宫殿海委员:王新才、张善英(独立董事)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桂红(独立董事)委员:刘景呈、张善英(独立董事)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善英(独立董事)委员:王新才、窦林平(独立董事)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窦林平(独立董事)委员:杨庆民、于桂红(独立董事)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宫殿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新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庆民先生、杜慧娟女士、魏鹏伟先生、魏梦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新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同时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任杜青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