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72,500万元,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32,318.3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张育民先生、戴智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工控股、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 原则 | 2025年度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勘测、施工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监理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4,026.42 | 5,455.03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服务、酒店住宿、员工体检、安全培训、财务咨询等 | 市场价格 | 12,000 | 349.60 | 4,505.73 | |
小计 | - | - | 22,000 | 4,376.02 | 9,960.76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 | 市场价格 | 100,000 | 14,722.30 | 107,427.49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的勘察、设计、检测协作、测量等服务 | 市场价格 | 4,000 | 618.20 | 12,270.65 | |
小计 | - | - | 104,000 | 15,340.50 | 119,698.14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接受关联方提供原材料、商品等 | 市场价格 | 14,000 | - | 8.99 |
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原材料、商品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 | |
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原材料、商品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 | - | |
小计 | - | - | 34,000 | - | 8.9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机械设备及配件、房屋建筑物等 | 市场价格 | 2,500 | - | 247.70 |
资产租赁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设备等 | 市场价格 | 10,000 | 218.43 | 2,402.71 |
(三)2024年度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3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等综合服务 | 3,210.46 | 2,000 | 1.62% | 60.52% | 2024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告编号:临2024-007,公告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广东建工恒福物业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等综合服务 | 1,295.27 | 4,000 | 0.65% | -67.62% |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勘测、施工检测、安全监测、技术咨询、监理服务等 | 2,920.18 | 2,000 | 5.63% | 46.01% | ||
广东建科源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勘测、施工检测服务等 | 2,090.67 | 8,000 | 4.03% | -73.87% |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提供勘测、施工检测服务等 | 444.18 | 3,000 | 0.86% | -85.19% |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服务 | 8.99 | 6,000 | - | -99.85% | ||
小计 | - | 9,969.75 | 25,000 | 3.99% | -60.12%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承接关联方工程、与关联方联合承接工程 | 87,345.07 | 100,000 | 1.39% | -12.65% | |
东莞市三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承接关联方工程 | 1,025.17 | 50,000 | 0.02% | -97.95% | ||
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承接关联方工程 | 2,133.51 | 140,000 | 0.03% | -98.48% | ||
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 承接关联方工程 | 13,918.21 | 180,000 | 0.22% | -92.27% |
- 4 -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
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 | 承接关联方工程 | 3,005.53 | 13,000 | 0.05% | -76.88% |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的勘察、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 | 12,270.65 | 10,000 | 16.03% | 22.71% | ||
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建鑫嵘赋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提供机电安装等劳务 | - | 50,000 | - | - |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商品 | 247.70 | - | 0.08% | - | ||
小计 | - | 119,945.85 | 543,000 | 1.93% | -77.91% | ||
资产租赁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 | 向关联方租赁房产、设备等 | 2,402.71 | 4,000 | 15.83% | -39.93%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1.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等综合服务、劳务等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中包含了往年签订的合同。 2.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接受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服务、勘测、施工检测服务等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因项目需要变更合同工作内容。 3.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商品采购合同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施时间较短。 4.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承接关联方工程、与关联方联合承接工程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可能发生的承接工程金额上限进行预估测算,且由于公司承接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工程合同签订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施时间较短,实际发生金额是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确定。 |
- 5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预估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信息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2)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3)主营业务:经营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内进行资产重组和优化配置,对外进行抵押、转让、变现和投资等资本运作。建筑及建筑关联类企业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商品房购置、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租赁及综合家居服务;劳务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健康与养老业务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12层。
(5)建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6)截至2024年9月30日建工控股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总 资 产 | 17,538,772.92 |
- 6 -
净 资 产
净 资 产 | 3,010,439.31 |
主营业务收入 | 4,396,089.77 |
净 利 润 | 56,977.88 |
(7)建工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东新。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
(4)住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原平汉石坑石场旧址。
(5)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至2024年9月30日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总 资 产 | 113,930.15 |
净 资 产 | 14,313.63 |
主营业务收入 | 39,239.26 |
净 利 润 | 9,317.53 |
(7)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 7 -
(1)法定代表人:林泽武。
(2)注册资本:38,775万元。
(3)主营业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运输等。
(4)住所:英德市连江口镇原银坑小学第三层(仅限办公)。
(5)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至2024年9月30日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总 资 产 | 206,488.01 |
净 资 产 | 38,944.68 |
主营业务收入 | 1,131.53 |
净 利 润 | 169.68 |
(7)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持有公司70.32%的股权(含直接持有公司70.05%,一致行动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2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人符合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 8 -
建工控股及其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
- 9 -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预估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