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普洛药业: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2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5年3月28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招商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HT250328T00018501),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与招商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571HT250328T000185)提供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2、2025年3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保字062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汉兴”)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横店2025人借字062号)中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2个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下属9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金额 (万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万元)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00057,600
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2,0002,000

四、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公司持股比例(%)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 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100%2005年8月25日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68号庄江海12,650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100%2005年7月1日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汉兴路9号王维11,100研发、生产(储存)、销售:硝酸540t/a、氢溴酸2100t/a(有效期限以许可证)、DL-对羟基苯甘氨酸、α-苯基乙磺酸复盐、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乙酯、羟酸、羟酸甲酯、氯化镁、硫酸铵、硫酸钠、羟基甲氧基乙苯、对羟基苯乙醇、叔丁基苯基醚、叔丁醇、乙二醛、乙醛酸、乙二酸、联苯腈、二甲联苯、酒石酸钙、草酸铵、邻硝基苯甲醛、苯莫三嗪、苯乙醇、对氯苯丝氨酸乙酯、对甲砜基苯甲醛、杂螺环酮盐酸盐、L-2-氨基丁酰胺盐酸盐、多西环素、4,6-二氯-5-氟嘧啶、丝氨醇、医药中间体、兽药、兽药原料药。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万元)
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76,162.50153,202.02122,960.48202,805.6211,109.96
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77,190.9832,689.5044,501.4869,805.483,492.26

合同(一)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银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合同(二)

1.保证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山东普洛汉兴医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期限:12个月;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战略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相关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21,782.3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73%。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