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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年4月11日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目录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八、《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五、《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议案一: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二: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作为全球玻纤龙头企业,公司主动担责、以变应变、调整策略,全年主要经营指标总体实现了低开高走的态势,其中玻纤纱销量首次破300万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5,576.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481.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7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337,808.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4,084.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8%。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合规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助力公司持续发展。

(一)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重大事项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7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ESG)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公司桐乡智能制造基地、淮安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各类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共计93份。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内幕信息保密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秉持恪守信息披露

原则的态度,及时准确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进展的了解,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互动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视频直播业绩说明会以及针对一季报、三季报的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建材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并通过电话会议、视频直播、线上反路演、文字互动等形式,加强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三: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12024年3月1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8月21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42024年10月24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4年12月9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二、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积极列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决策、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会计政策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规范,会计政策运用合理,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中国巨石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保持与内部审计和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事项,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工作实施检查。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四: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坚强领导与科学决策下,公司通过复价、增量和拓市场,聚焦创新、降本和防风险等工作举措,全年主要经营指标总体实现了低开高走的态势。现将财务决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3.78亿元,负债总额219.30亿元,所有者权益

314.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41亿元;营业收入158.56亿元,营业利润30.05亿元,利润总额30.03亿元,净利润25.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5亿元。

一、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期末资产构成情况(合并报表口径,下同)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流动资产1,335,551.941,338,790.45-3,238.51-0.24%
非流动资产4,002,256.393,868,605.35133,651.043.45%
资产合计5,337,808.335,207,395.81130,412.532.50%

2024年末资产总额较2023年增长2.5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

0.32亿元,下降0.24%,非流动资产增加13.37亿元,增长3.45%。

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剩余部分债务重组后转入长期应收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所致。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报

告期内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投入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和搬迁补偿款债务重组后转入长期应收款所致。

1、报告期内期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流动资产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货币资金312,331.61312,626.82-295.21-0.09%
交易性金融资产0.00382.27-382.27-100.00%
应收票据116,150.4298,659.7517,490.6717.73%
应收账款182,046.83147,654.1334,392.7023.29%
应收款项融资147,163.58140,781.086,382.504.53%
预付款项10,252.557,162.563,089.9943.14%
其他应收款29,311.89141,219.84-111,907.95-79.24%
存货420,337.26453,311.51-32,974.25-7.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60,000.000.0060,000.00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57,957.8136,992.5120,965.3056.67%
流动资产合计1,335,551.941,338,790.45-3,238.51-0.24%

(1)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2024年末应收票据较2023年增长17.73%,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3年增长23.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信用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4)2024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2023年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材料及能源款增加所致;

(5)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3年下降79.24%,主要原因是是报告期收到部分搬迁补偿款、剩余部分债务重组后转入长期应收款所致;

(6)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增加6.00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部分转入所致;

(7)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增长56.67%,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期末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流动资产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长期应收款55,119.710.0055,119.71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153,561.92165,172.21-11,610.29-7.03%
固定资产3,427,609.903,185,873.45241,736.457.59%
在建工程147,460.18308,594.67-161,134.49-52.22%
使用权资产4,021.582,411.521,610.0666.77%
无形资产107,026.74106,453.59573.150.54%
商誉46,996.8146,996.81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247.96287.04-39.08-13.61%
递延所得税资产42,375.1541,881.62493.53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7,349.9610,447.966,902.0066.06%
非流动资产合计4,002,256.393,868,605.35133,651.043.45%

(1)2024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较2023年增加55,119.7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搬迁补偿款债务重组后转入长期应收款;

(2)2024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2023年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建生产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2024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23年下降52.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建生产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余额较2023年增长66.7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租赁房屋增加所致;

(6)2024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3年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7)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增长66.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负债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流动负债1,484,730.291,445,276.1639,454.132.73%
非流动负债708,265.77762,296.47-54,030.70-7.09%
负债合计2,192,996.072,207,572.63-14,576.56-0.66%

公司报告期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67.70%,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11.11亿元、短期应付债券以及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24.81亿元,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减少9.2亿元。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长期借款减少12.56亿元,应付债券、子公司向小股东借款增加3.04亿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递延收益增加3.63亿元。主要负债科目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负债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短期借款513,477.21624,617.02-111,139.81-17.79%
应付票据21,942.4255,282.70-33,340.28-60.31%
应付账款264,295.23282,844.01-18,548.78-6.56%
合同负债40,253.5050,742.27-10,488.77-20.67%
应付职工薪酬40,387.8870,137.41-29,749.53-42.42%
应交税费41,984.0839,264.352,719.736.93%
其他应付款23,705.9131,880.78-8,174.87-25.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7,463.15170,303.6057,159.5533.56%
其他流动负债309,620.18118,694.81190,925.37160.85%
长期借款398,510.73524,066.85-125,556.12-23.96%
应付债券100,000.0079,992.0020,008.0025.01%
租赁负债2,559.761,374.821,184.9486.19%
长期应付款10,353.910.0010,353.91不适用
递延收益128,364.9692,032.6336,332.3339.48%
递延所得税负债67,176.4160,694.176,482.2410.68%
其他非流动负债1,300.004,135.99-2,835.99-68.57%

(1)2024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2)2024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23年下降60.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开具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2024年末合同负债余额较2023年下降20.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4)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3年下降4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超额利润分享计划不予兑现部分冲回所致;

(5)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下降25.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6)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增长

33.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增加所致;

(7)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增长160.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发行短期应付债券所致;

(8)2024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下降23.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9)2024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23年增长25.0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发行债券所致;

(10)2024年末租赁负债余额较2023年增长86.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租赁房屋增加所致;

(11)2024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增加10,353.91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从少数股东借入借款所致;

(12)2024年末递延收益余额较2023年增长39.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3)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下降68.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一年以上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1,585,576.701,487,580.2497,996.466.59%
销售费用19,870.5417,250.872,619.6715.19%
管理费用34,365.3070,285.31-35,920.01-51.11%
研发费用52,829.1851,936.54892.641.72%
财务费用21,766.2123,153.60-1,387.39-5.99%
指标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13%10.93%减少2.80个百分点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66.31-478.14-1,988.17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64.73-1,744.233,808.96不适用
投资收益4,490.7320,926.14-16,435.41-78.54%

(1)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6.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产品销量增长幅度高于价格下降幅度所致;

(2)2024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薪酬和短驳运费增加所致;

(3)2024年管理费用较上年下降51.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超额利润分享计划不予兑现部分冲回和停工损失减少所致;

(4)2024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2024年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5.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平均融资利率降低使得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2024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1,98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7)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3,808.9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8)2024年投资收益较上年下降78.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收益减少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指标2024年2023年增减幅度
流动比率0.89950.9263减少0.0268
速动比率0.61640.6127增加0.0037
资产负债率41.08%42.39%减少1.31个百分点

2024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基本持平,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31个百分点,长期偿债能力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

公司新建工程导致长期资产规模扩大、负债规模保持稳定所致。

四、公司运营能力分析

指标2024年2023年增减变动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9.629.70减少0.08次
存货周转率(次/年)2.722.47增加0.25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300.30持平

2024年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产品销量增长,公司运营效率总体有所提高。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2024年2023年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5.2049,649.14-49,944.34不适用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231.2886,722.29116,508.99134.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721.439,833.19-107,554.6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922.93-47,027.28-58,895.65不适用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17.88120.95-3.07-2.54%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65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增加所致;

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76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4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89亿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六、获利能力分析

指标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25.03%28.00%减少2.97个百分点
总资产报酬率6.36%8.13%减少1.7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70.7605-19.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670.4741-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7%10.91%减少2.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2%6.80%减少0.68个百分点

2024年宏观经济复杂多变,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结构调整、加强产销研协同,聚焦高端产品、核心客户与核心市场,全面推进增量复价稳价,实现了低开高走的经营态势,稳住了经营效益的基本面。在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公司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保持财务状况稳健、整体经营状况可控。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五: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7,880,225.71元,截至2024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260,014,165.44元。综合考虑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0,752,814.72元(含税)。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六:

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664,459.75元。

综合考虑后,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授权内容如下:

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时间及方式:2025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方式分配2025年半年度利润。

2、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金额上限:以中期利润分配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且不超过45%。

4、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4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20万元和20万元。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将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包括产品销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在内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现将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关联人本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18,790
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485,909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商品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9,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124,884
合计638,583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系成立于1981年9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法定代表人为周育先;注册资本1,713,614.628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

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建材集团的总资产为7,170.31亿元,负债总额为4,774.96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28.48亿元。

中国建材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履约能力:中国建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世界领先的新材料开发商和综合服务商,连续14年荣登《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榜单,2024年排名307位。水泥、商混、石膏板、玻璃纤维、风电叶片、水泥玻璃工程技术服务等7项业务规模居世界第一;超薄电子玻璃、高性能碳纤维、锂电池隔膜、超特高压电瓷等多项新材料业务国内领先。

2、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振石集团系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复兴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毓强;注册资本

1.9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振石集团的总资产为544.24亿元,负债总额为283.60亿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10亿元。(注:

以上为该公司2024年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

振石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振石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主营业务涵盖玻纤制造、风电基材、特种钢材、复合新材、物流贸易、矿产开发、酒店旅游、房产开发、健康体检、科技研发、金融投资等。2024年,振石集团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203位。其核心业务位列同行业和地区前列,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授信总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贷款的效率,拟对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以下简称“期间内”)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在期间内需申请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380亿元人民币及7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高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效率,拟对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以下简称“期间内”)预计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以及预计由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综合考虑公司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在此期间内的担保额度为60亿元人民币及3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于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分配担保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二: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金融衍生品

业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要求,对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开展和新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上报备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所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利率互换掉期业务、贵金属简单期权交易。每月报送金融衍生业务开展情况及盈亏测算,以上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10%设定为年度内实际亏损止损预警线。2025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为10亿美元、3亿欧元、10亿日元。公司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年度累计交易规模不超过1.5吨额度范围内开展贵金属(期货、简单期权)交易,持仓峰值1.5吨。

为提高效率,如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资金需求,扩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并充分运用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锁定利率风险,结合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2025年拟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行类型和方式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二、发行期限和额度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三、授权事宜

为提高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建材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建材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陶铮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47.2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出资36.79亿元,占比77.9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亿元,占比22.07%。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建材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407,887.57万元,负债总额2,873,451.8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4,435.7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6,244.59万元,净利润4,897.85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868,398.03万元,贷款余额2,293,182.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拟提供服务内容

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1、存款服务

2025年-2027年,公司每年分别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9亿元、10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5年-2027年,中建材财务公司每年分别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9亿元、10亿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

任何费用。

三、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一般商业银行主要指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协议中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特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均有合作)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建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

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3年。

(三)协议其它要点

1、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建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建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建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建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建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建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建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建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建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建材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议案十五:

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

总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展现公司良好形象,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捐赠计划。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捐赠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计划捐赠金额捐赠用途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742.58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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