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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0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21,544,043.88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46,217,303.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8.8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04,972,2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8,375,583.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148,375,583.52元。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6,196.48万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1,034.04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1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4,837.56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1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以及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1,148,375,583.521,051,239,469.59839,564,974.7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46,217,303.192,095,854,697.881,679,108,612.3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2,421,544,043.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039,180,027.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007,060,204.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039,180,027.83
现金分红比例(%)151.4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等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合理回报投资者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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