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宝文,离任)
本人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张宝文,男,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诚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7月24日任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本人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备注 |
张宝文 | 2 | 1 | 0 | 1 | 全部同意 | 2 | 离任 |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2024年5月21日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7月5日召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因工作冲突原因请假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锦程代为主持。
3.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因工作冲突原因请假缺席会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进行了重点关注。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未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2023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四)会计政策变更
本人2024年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在制度建设、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