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董事汪敏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纪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在公司监督管理、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历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续聘审计机构、财务报表沟通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建议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24年4月12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2024年4月18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2024年8月22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2024年12月10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天健提出的年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经过审慎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审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沟通顺畅,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和监督内审部工作的落实,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天健审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沟通,讨论了2024年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重点问题和事项,要求天健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年审会计师单独做了沟通,听取了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组织情况、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分析、审计主要事项说明、会计政策、判断与估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及管理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的相关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保证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水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监督控制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发生必要性、定价公允性进行事前审查,确保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及合作,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