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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许前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2025年1月2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高凤莲女士、张漫辉先生及独立董事邱化玉先生,独立董事高凤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共计召开四次,各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根据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有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

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的相关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公司重大交易等事项,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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